永定区煤管局多举措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发布时间:2015-09-21
一是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对生产建设矿井开展拉网式大检查,逐一复查并全面检查煤矿自查自纠情况,督促隐患整改。7月份至今责令停产整改5家、立案调查1家煤矿。
二是强化停产矿井监管。对采矿证到期矿井每周巡查1次、停产(建)矿井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巡查情况记录。停止对采矿证到期矿井火工品及准运证的申请、供应。
三是严惩私拆密闭、超层越界。加强对重点矿井的监管,对照密闭档案现场核查超层越界巷道密闭情况,拍照建档,并及时将此类密闭核查情况函告国土部门,严防此类矿井违法生产行为。
四是盯紧矿界范围内无证非法井口。要求煤矿对矿界范围内无证井口非法采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落实巡查、制止、上报工作。全区27家采矿权人及时巡查上报了证照范围内无证非法井口并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制止及打击非法生产。
五是部门联动,完善联合监管机制。配合区打非办开展打击非法采矿工作督查核查;将采矿证到期矿井及生产建设煤矿井口数量、标高等基本情况函告各乡镇等职能部门,请供电部门除具有合法用电资格的井口外,其它井口一律停止供电;及时将无证矿硐违法违规用电情况函告区经科局查处、停供电力;督促煤矿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分别抄送所在乡镇政府及公安、国土等共同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部门。
六是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向煤矿主要负责人发送第15号公告的通知》逐矿发送到煤矿主要负责人手中,发送时现场宣读并宣讲相关规定。
七是举一反三,落实督查意见。认真贯彻福建煤监局督查组到永定区开展煤矿安全督查提出的意见,督促煤矿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并对监管工作再部署,要求对照督查意见改进。
(永定区煤管局 卢彩花)
二是强化停产矿井监管。对采矿证到期矿井每周巡查1次、停产(建)矿井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巡查情况记录。停止对采矿证到期矿井火工品及准运证的申请、供应。
三是严惩私拆密闭、超层越界。加强对重点矿井的监管,对照密闭档案现场核查超层越界巷道密闭情况,拍照建档,并及时将此类密闭核查情况函告国土部门,严防此类矿井违法生产行为。
四是盯紧矿界范围内无证非法井口。要求煤矿对矿界范围内无证井口非法采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落实巡查、制止、上报工作。全区27家采矿权人及时巡查上报了证照范围内无证非法井口并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制止及打击非法生产。
五是部门联动,完善联合监管机制。配合区打非办开展打击非法采矿工作督查核查;将采矿证到期矿井及生产建设煤矿井口数量、标高等基本情况函告各乡镇等职能部门,请供电部门除具有合法用电资格的井口外,其它井口一律停止供电;及时将无证矿硐违法违规用电情况函告区经科局查处、停供电力;督促煤矿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分别抄送所在乡镇政府及公安、国土等共同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部门。
六是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向煤矿主要负责人发送第15号公告的通知》逐矿发送到煤矿主要负责人手中,发送时现场宣读并宣讲相关规定。
七是举一反三,落实督查意见。认真贯彻福建煤监局督查组到永定区开展煤矿安全督查提出的意见,督促煤矿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并对监管工作再部署,要求对照督查意见改进。
(永定区煤管局 卢彩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