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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五严”开展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5-07-23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龙岩市煤管局结合全市煤矿实际,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五严”开展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一是严格检查、指导整改。各产煤县(市、区)煤管部门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严格、有序组织开展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做到全面覆盖、突出重点,从重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在检查过程中,邀请煤矿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共同参与,从专业技术角度查清、查实隐患和问题,并通过隐患分析会议等方式帮助、指导煤矿企业做好整改。

二是严格督办、一案一档。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将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案件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是严格监管、加强管理。各产煤县(市、区)煤管部门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快推动矿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创建,健全完善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程质量、工作质量、设备质量和管理质量的控制与考核,塑造本质安全人,打造本质安全岗,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动态监管,凡发现煤矿存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滑坡等现象的,要坚决予以降级直至撤销,并停产整改。

四是严格问责,依法处罚。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矿长(包括实际控制人)从重处罚;对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是严格限制、一票否决。在煤矿“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煤矿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和通报有关部门,在煤矿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金融和保险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龙岩市煤管局 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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