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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煤管局举办新《安全生产法》暨监管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15-03-13  
3月5日,永春县煤炭管理局组织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全县乡镇煤矿安全总监和矿长等煤矿安全监管人员60多人参加新《安全生产法》暨监管业务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何国强现场授课。他从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实施、出台背景及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优势与不足,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新十大亮点,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重点讲解了新《安全生产法》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地位,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充分发挥第三方参与监督作用,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何国强在讲课中要求,各煤矿安全监管人员要领会新《安全生产法》的新思想、新举措、新精神实质。在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时,要注重强化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安全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强化综合管理,规范安全操作,加大安全投入,实现本质安全,并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形成安全氛围。

培训结束后,县煤管局组织与会人员参加统一考试。通过这次培训,再一次提醒全体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对日常工作中细节安全的重视,让他们都清楚地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基础。   (永春县煤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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