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炭网站新闻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煤炭工业协会网站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机制,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健康发展,保障安全有效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协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网站为“福建煤炭工业协会官网”。
第三条 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规范报刊单位及其所办新媒体采编管理的通知》精神等。
第四条 坚持党性原则。自觉把正确的政治导向、政策导向、价值导向、行为导向贯彻落实到网站、新媒体的运行管理中,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正确传递好党和政府的声音,发挥好工业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章 设立网站的目的
第五条 福建省煤炭工业协会网站是福建省煤炭工业协会的窗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会员单位为宗旨,紧紧围绕我省煤炭工作的发展大局,适时发布国家和我省行业政策法规文件,及时报道协会和基层会员单位工作动态和行业信息、科技成果、安全生产形势及企业文化等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达到交流信息、指导工作、相互学习和共同促进提高的目的,为福建煤炭工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和关注协会的组织和个人提供最新最快的协会资讯。
第三章 网站栏目设置
第六条 网站设置栏目有:协会概况(分类管理、信息管理、会员申请),服务项目,新闻中心(行业信息、科技成果、企业文化等),学术论文,政策法规,安全生产,信息统计,联系我们,广告管理,链接管理。
第四章 网站稿件要求
第七条 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原则。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协会会员单位最美的形象和声音通过网站和《福建煤炭》杂志进行广泛传播,为协会会员单位提供最新的行业动态和有用的信息。
第八条 坚持新闻信息真实性原则。要坚持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防止为片面追求轰动效应、点击量而出现虚假新闻信息、“标题党”和“三俗化”(低俗、粗俗、媚俗)现象,维护和提升网站的权威性、公信力。
第九条 为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文责自负”的原则,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进一步规范信息采编发布流程,全面落实三审发稿制度。
三级审核制流程:
a) 撰稿人采写新闻信息,完稿后发送至部门宣传工作负责人。
b) 部门宣传工作负责人核稿,主要负责把关新闻真实性和文章结构要素完整性。
c) 党群办宣传报道专责登记来稿,对稿件进行审稿,根据内容决定是否用稿。
d) 党群办负责人选择载体发表来稿,并登记。
e) 遇到重要新闻、重大事件,须由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终审。
f) 选择外界媒体投稿并送综合部网络管理员刊登稿件。
投稿邮箱:fjmtxx@163.com
第五章 网站上稿的流程管理
第十条 严格规范新闻信息来源。本地信息稿源一般以通讯员投给《福建煤炭》的稿件为主,鼓励原创和首发,原创和首发新闻信息(含图片)必须通过三级审稿。
外地新闻信息稿源须严格控制在国信办提供的六批可供转载媒体名单之列,并注明稿件来源,尊重首发标题。严禁直接将个人微博、微信和论坛里的信息、帖文作为新闻信息编发。
第六章 网站其他要求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所有宣传要求、报道口径,都要第一时间传达到网站采编人员,令行禁止,坚持一个标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第十二条 完善问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网站信息审查不严,发布涉密、虚假或者不良信息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依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信息采编、发布制度,并做好采编人员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遇到外部媒体采访需求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报批,重大问题涉外报道需同步报告公司党群办公室。涉及突发事件的外部媒体采访,请严格规范流程,做好宣传应急处置。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福建煤炭工业协会。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